注册重名商标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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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重名商标要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东莞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12 08:52:34

在不同类别、不同行业范围内的商标是可以重名注册的。那么注册重名商标要注意哪些问题?来看看东莞商标注册的相关介绍:

①相同类别: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一定需要仔细观察,所注册的商标是否与重名商标在同一个类别,位于同个类别的话,基本上就不会注册成功,都会被驳回或者异议的。

②相似类别:除了类别相同,还需要查看是否相似类别,因为同一个行业并不一定就是在同一个类别的,同一个行业涉及到的类别有可能有好几种类别,这种情况下注册商标很容易被他人提出异议。

③驰名商标:除了类别的因素之外,还需要查看是否驰名商标,那么不论是什么类别,都会被驳回的。而驰名商标的因素还需要根据驰名商标的受保护程度而定。不论受保护程度有多少,最好都不要注册驰名商标哦。

④版权保护:有些企业不仅仅注册了商标,还将商标登记为版权。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注册商标的成功率就比较低了。近日也有人成功注册商标,但是被版权所有人提出异议,立马就撤销无限无效了。   

如果以为离岸公司跟大陆公司不同处就是地区不同,然后外国公司不用缴税的,这个虽然说了一点离岸公司的特征,但是不是全部正确。

所谓的“离岸”,是一个司法管辖权的问题,任何公司都是在特定的公司法的授权下存在的,一个中国公司的就是在中国《公司法》下成立的,所以一家离岸公司只指在某一国或能够独立制定公司法的地区制定的“离岸公司法”下成立的。所以从这个角度去看离岸公司与中国本地公司的区别就容易更加准确的界定,换言之离岸公司的特殊性是“离岸公司法”规定出来的,如英属维尔京的本地公司就是不能按照离岸公司的方式运营的。

1、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2、《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和信封;

3、能够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答辩人所陈诉的事实和理由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资料,商标印刷情商标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商标产品交易文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等);

4、撤销商标申请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答辩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商标代理委托书》。

材料准备好后,理由又该怎么写呢?

1、找出自己三年中有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上要有被申请商标的标识,要能够显示出被申请商标的使用者等等。

2、找出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被许可人使用商标的,也可以作为使用了该项商标,但要明确反映出商标注册人与被许可人之间的许可使用关系。

3、找出商标注册人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因为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商标三年都没有使用作为正当理由是可以让商标继续使用的。

被告作为商标权的涉嫌侵犯者除了应当及时提交法庭相反的维权证据外,在法庭中应格外关注原告证据的逻辑严密性,取证程序的合规性,损失诉请的合理性。被告作为商标权的涉嫌侵犯者除了应当及时提交法庭相反的维权证据外,在法庭中应格外关注原告证据的逻辑严密性,取证程序的合规性,损失诉请的合理性。

商标注册公司给您支招从以下几点入手解析原告的诸多证据,常常能给被告带来甚至意想不到的收获。  

1、原告证据的逻辑性问题 从原告证据与案件本身的关联程度出发质证原告证据。例如原告所诉商标的注册证分类与被告经营商品或服务的相关程度。原告商标图样与被告商标图样的相似度。再如原告为商标授权许可人的,原始商标注册证书材料是否向法庭提交。 

2、取证程序 原告取证程序是否进行了相关公证,公证内容与涉案商标的关联程度。公证程序自身是否具有唯一指向性。在网络公证和音视频取证中经常会出现原告公证的证据不够严密,无法唯一性的指向被告的侵权事实。 

3、质证知名度 原告是否就知名度事项举证,知名度的证据是否足以构成其具有一定知名度。知名度商标涉及的产品范围。 

4、损失问题 原告是否实际造成了经济损失。被告可以考虑在开庭前调取原告的工商审计报告,税务纳税数据材料以证明原告损失是否实际发生以及发生程度。 涉及名誉纠纷的,原告名誉是否因被告的行为发生了减损很重要。没有损失很难被法院支持。原告一般同时会要求被告在某些重大媒体上道歉。 

商标注册公司提醒被告除了提出损失有无的问题之外,还应当根据原告名誉减损可能涉及的范围,就原告所述媒体的发行范围提出意见,对于发行范围重叠的,显然属于重复道歉,发行范围超过影响范围的,属于原告有广告之嫌,以上均不应被法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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