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专利申请代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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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利申请代理的重要性

作者:东莞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24 08:11:33

商标是区别于同类商品的重要标志,关系到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东莞商标注册公司来给大家讲解,企业在注册完商标后,在使用的过程中会出现的误区。商标是区别于同类商品的重要标志,关系到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企业在注册完商标后,在使用的过程中会有哪些误区呢?商标注册公司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1、先使用,后注册我国在认定商标权属问题上,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即商标的专用权归属于依法首先申请注册并获准的商标申请人。部分企业或个人急需使用商标,可能会“先使用,后注册”。“先使用,后注册”的隐患是:虽然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但如果出现商标纠纷,法律将保护“注册在先”一方的合法权益。

2、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是企业在注册、使用商标时很容易陷入的误区,表现为商标是由法人代表申请注册的,但却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由公司无偿使用。如果该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并运营,一旦法人代表撤资“单飞”并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或者是法人代表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额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公司将会蒙受巨大的损失。建议目前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赶紧将商标转让到企业名下,免除后患。

3、超范围使用超范围使用,也是企业在日常商标使用过程中极易犯的错误。商标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使用,超范围使用的部分必须重新注册,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超范围使用商标的隐患:一是商标使用不受保护;二是既有可能存在侵权情况,一旦发生侵权,所要承担的责任那就可大可小了。

4、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信息商标的字体、图案、注册人名义、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后,商标申请人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也是我们在商标使用中存在的误区之一。这些商标申请人认为:“商标是我的,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然而,商标注册信息改变后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商标有可能会被商标局撤销。

5、商标使用许可不备案所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理解就是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许可人再次将商标许可给第三人使用,第三人对商标已授权给他人使用的情况并不知情,则原许可使用合同不能约束其使用该商标。企业在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去商标局进行备案,否则今后一旦出现于商标许可有关的纠纷时,法律会站在无过错方,会支持无过错一方的诉求。

6、商标注册成功后就万事大吉了《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一些企业可能因疏于管理,注册商标到期后未做续展而被商标局撤销。这也是我们在日常使用商标中存在的误区之一。为了更好的保护商标,建议大家委派专人对商标进行管理,及时为即将到期的商标续展。希望大家能在今后注册、使用商标时避免陷入这些误区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商标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行为。经过转让,转让人失去商标所有权,受让人获得商标专用权,成为商标所有权人。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东莞商标注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对于没有商标注册经验的商标注册者而言,商标注册也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由于没有专业的商标注册知识,加上没有办理经验,因此在办理商标注册时对基本的商标注册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也不清楚,更别说商标驳回、商标驳回复审等专业名词了。代办商标注册多年,熟知知识产权办理事宜。小编现在就为您详细讲解何为商标驳回复审及商标驳回复审后该怎么办等问题。

一、何为商标驳回复审?所谓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后被驳回,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该商标进行复审。

二、为什么商标复审会被驳回?由于我国众多企业的商标注册意识越来越强,因此现在商标注册量大,目前最常见的理由是与在先申请过的商标近似或相同。此外,也会因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主要是指没有显著性,容易误导公众的商标。如:商标是通用名称、夸张性宣传、县级以上行政地名、仅表示功能、仅有原材料等情况。这些都是商标被驳回的可能因素。作为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对商标驳回复审案件也有很深的了解,在代理多家企业商标注册案件中,也仔细分析并归类商标驳回复审的原因,并成功帮助多个商标注册者下成功拿下商标。

三、如何解决商标驳回复审的问题?

(一)提起行政诉讼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起诉到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通过行政诉讼来争取商标权,如果是对判决有所怀疑和不满的,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继续陈述申请人之正当理由。依法维护自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重新注册商标

1、对于是否需要重新注册商标,这就需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被驳回的商标已经投入使用,一旦注册不成会造成比较大的损失的,那么通过诉讼去争取权利就很有必要。

2、如果该注册商标还仅仅在筹备阶段,尚未投入实际的使用的话,小编觉得可以选择从新设计新的商标进行注册,以避免其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诉讼。

3、如果当事人想保留被驳回的商标,应当在十五天内及时提出复审申请,同时作为送达期间证据的送达信封一定要保留好。

一般情况下,如果缺乏商标注册经验,很多商标注册者会选择放弃,尤其是在收到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的时候,一看复审失败,心想肯定注册失败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商标驳回复审失败,商标还是有希望注册成功的。因为商标驳回复审失败并不代表给商标标上了“死刑”,申请人依然可以选择通过商标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争取自己的权利。正是由于代理有限公司积极行使商标行政诉讼这个武器,并且提供了大量的商标使用证据,为广大商标注册者争取到了权利。

东莞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但是,如果不注册商标,一旦被别人抢注,你就不能再使用此商标了。

不注册商标就使用具体有以下几点危害:

1、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注册商标才享有商标专用权,你使用的商标未注册就不享有独占权,别人也可以使用。这样商标表明商品来源作用就相对减弱,进而商标代表商品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

2、不能成为无形资产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

3、商标易被抢注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他人抢先注册,该商标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

4、侵犯他人权利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只要是侵权,不管你的本意如何,就会受到处罚,就要赔偿经济损失,就会影响到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另外关于商标注册的优势作用:

1、市场中的通行证商标是企业品牌文化的精髓,而企业的品牌形象的建立是企业为之奋斗的核心。在相关的国家或者地区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才能进驻该国家和地区各大型卖场、超市。企业在产品或服务推出市场产生一定影响后,才进行商标注册,往往会出现该商标已经被他人抢先注册而导致商标使用人无法注册的情形。及时注册是避免损失的重要一步。

2、消费者眼中的识别码商品在市场上接受社会检验和监督,参予竞争,这种市场竞争是商品品种、质量、价格等多种性能指标的竞争,而这些信息则是通过商标这一桥梁传递给消费者的。利用商标宣传商品、服务,言简意赅、醒目突出、便于记忆,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以吸引诱发其从速购买的欲望,从而达到创名牌、扩大销路的效果。

3、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企业在产品或服务推出市场产生一定影响后,才进行商标注册,往往会出现该商标已经被他人抢先注册而导致商标使用人无法注册的情形。因此及时注册商标是避免损失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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