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数字商标异议办理的基本步骤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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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数字商标异议办理的基本步骤与要求

作者:东莞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10-13 08:40:58

在东莞,数字商标的异议办理流程遵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规定,旨在确保东莞商标注册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以下是对该流程的基本步骤与要求的详细解析。

一、了解异议条件与期限

‌异议条件‌:任何对初步审定公告的数字商标有异议的个人或单位,均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异议需基于合理的法律理由和事实依据。

‌异议期限‌:异议申请必须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准备异议申请材料

‌异议申请书‌:需明确填写被异议商标的名称、申请号初步审定号、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等内容。

‌证据材料‌:提供能够支持异议理由的相关证据,如在先权利证明、市场使用情况、公众认知度等。

‌身份证明‌:异议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供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商标代理委托书等。

三、提交异议申请

‌提交途径‌:异议申请可通过邮寄、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提交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缴费‌:提交异议申请时需缴纳相应的异议规费,具体金额根据商标局规定执行。

四、商标局受理与审查

‌形式审查‌: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将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实质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商标局将对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进行实质审查,必要时可要求异议人或被异议人补充证据材料。

五、裁定与公告

‌作出裁定‌:商标局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裁定。如异议理由成立,被异议商标将不予注册;如不成立,则予以注册。

‌公告裁定结果‌:裁定结果将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均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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