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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个人商标异议所需经历的主要流程
作者:东莞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10-17 08:52:02
引言
在东莞,个人商标异议是东莞商标注册过程中一个重要且复杂的环节。当个人对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存在异议时,可以通过一系列流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将详细介绍东莞个人商标异议所需经历的主要流程,帮助有需要的个人更好地了解和应对。
一、提出异议申请
准备材料
个人异议人需要准备《商标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明确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号、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异议理由及法律依据等。证据材料则用于支持异议理由,如商标近似证明、在先权利证明等。
提交申请
个人异议人可以选择通过邮寄、在线提交或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递交异议申请。提交时,需确保材料齐全、格式规范。
二、商标局受理与审查
受理通知
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将向异议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通知被异议人进行答辩。
答辩期限
被异议人需在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的30天内(含第30天)提交答辩材料。逾期未答辩的,不影响异议程序的进行。
三、异议审查与裁定
实质审查
商标局将对异议申请和答辩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异议理由的合理性、证据的充分性等。审查过程中,商标局可能会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或进行口头审理。
作出裁定
经过审查,商标局将基于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定。裁定结果包括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和异议不成立(被异议商标准予注册)两种。
四、公告与复审
裁定公告
商标局将裁定结果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满后,裁定生效。
复审申请
若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对裁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通知之日起的法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程序将重新对案件进行审查。
结语
东莞个人商标异议流程涉及多个环节,需要异议人充分了解并认真准备。通过合理的异议申请和积极配合审查程序,可以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商标注册的公平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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