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商品商标异议途径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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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品商标异议途径全解析

作者:东莞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10-19 08:35:06

在东莞,商品商标的注册过程中,异议制度为相关利益方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维权渠道。当某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若认为该商标侵犯了自身权益或存在其他不当之处,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本文将详细解析东莞商品商标异议的途径及其相关流程。

一、异议途径概述

在东莞,商品商标异议主要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

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异议:这是最主要的异议途径。异议人需按照商标局的规定,准备并提交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明确阐述异议理由和依据。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将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予以注册的决定。

通过代理机构协助提出异议:异议人也可以选择委托专业的东莞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代为提出异议。代理机构通常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协助异议人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代为处理异议过程中的各项事务。这种方式能够减轻异议人的负担,提高异议的成功率。

二、异议流程详解

提交异议申请:异议人需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异议期),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申请书应明确列出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初步审定公告的期号及初步审定公告的日期等信息,并详细阐述异议理由和依据。

商标局审查: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将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异议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等。商标局还可能要求异议双方进行答辩或补充证据材料。

作出决定:商标局在审查完毕后,将依法作出是否予以注册的决定。若异议成立,则商标局将驳回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若异议不成立,则商标局将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

后续救济:若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均可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结果将作为最终的行政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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